东莞钢结构厂房工程工程监理人员构架表

2021-10-26 11:43 369

第二章 东莞钢结构厂房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架构表
拟委派监理机构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技术职称 监理工程师注册(或岗位)证号 

岗位职责

1  总 监 工程师  负项目的总体协调
2  总监代表 工程师  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安排和协调及造价控制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负责土建施工的现场监理
4  监理员 技术员  旁站监理
5  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电气安装监理
6  监理员 助理工程师  负责安全监理
7  现场监理/材料见证员 工程师  负责现场材料进场时见证取样

第三章  东莞钢结构厂房监理工作制度、职责及程序
3.1 监理工作制度
3.1.1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⑴ 各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立监理工作日志。
⑵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严谨书写监理工作日志。
⑶ 监理工作日志是详尽记录工程建设中各种情况的资料,是考核工程状况的依据。应按建设局所制监理工

作日志的统一格式书写,叙述准确严谨,文字通顺清晰。
⑷ 监理工作日志应由总监工程师安排按月收集存档。
⑸ 工程部定期组织检查监理工程师日志的记录情况。
3.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⑴ 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项目监理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均应参加


⑵ 会议主要内容:
① 协调监理部组织内部工作关系;
② 检查上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③ 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汇报工程监理活动中的有关《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

及解决的建议;
④ 决定下次会议期间的工作安排;
⑤ 议定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落实责任人;
⑥ 其它。
⑶ 会议应形成会议记要。
⑷ 重大的事项应及时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

3.1.3东莞钢结构厂房监理月报制度
⑴ 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进度、投资、质量等情况的资料,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完成。
⑵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定期报总监理工程师。
⑶ 监理月报应按统一规定合理填写统一的《工程监理月报》。同时填报《工程付款报告》。
⑷ 监理月报完成后报总监审核签章。
⑸ 监理月报应于下月五日前或业主要求的时间报送业主,并报公司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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